研发人员只能采用固定工资吗?如果只是采用固定工资,对大部分员工来讲,就是限制了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力,必然导致企业人效低下,企业的竞争力从而不断下降。所以,对研发人员的薪酬绩效模式的变革是非常重要的。
针对研发人员的3种薪酬绩效模式:
一、项目跟进制(初级)
大部分企业,面对研发人员最头痛的还是效率的问题,都希望研发人员能按时按质按节点地完成新的产品或项目,然后再继续开始另外一个新的产品或项目。这种操作方式如下:
1、研发人员的固定工资中拿出30%左右做项目进度管理,如原来固定10000元,现在就是:7000元(固定)+3000元(项目进度管理,弹性);
2、制定项目进度表;
3、每个月初将3000元根据项目紧急和重要程度分配到各个项目或项目节点上,并制定出每个项目或节点的激励标准。
以上操作简单,员工薪酬的高低由是否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决定的,这种操作方式激励点相对单一,只针对项目进度做激励。
二、项目基点制(中初)
1、研发人员的固定工资中拿出50%左右做项目进度管理,如原来固定10000元,现在就是:5000元(固定)+5000元(基点工资,弹性);
2、制定项目基点标准:一般根据人工、时间、难易程度3个维度;
3、设定常规基点标准;
4、设定其它基点标准;
5、设计基点激励标准:
以上激励旨在全面激励研发人员,以基点做为衡量、考核、激励员工的唯一标准,员工最后拿到多少工资由基点的数量来决定。
后期还可以把基点与员工的晋升、年终奖、合伙人、股权等未来激励捆绑在一起,快速全面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。
三、项目承包制(高级)
1、研发人员的固定工资中拿出80%左右做项目进度管理,如原来固定10000元,现在就是:2000元(固定)+8000元(工资包,弹性);
2、每一个项目分发到项目组时,都把项目组当成是另外一家公司,相当于把项目外发,然后把项目根据方式二进行定价、交期。
3、根据项目节点,建立再次分配规则,谁按时完成了节点谁就拿到对应的薪酬。
4、定制项目结算规则:如提前或按期完成,项目定价款全部分给相对应的员工,如违约完成,则按相关员工的人/天成本进行核算,项目组共同向公司交纳超期成本。
这种方式会是未来的主流,把员工当成是项目合伙人,员工直接从每一个项目中获得收益。
这三种方式,审智咨询都曾在不同的企业成功进行了落地实施,一旦落地实施后都能快速提升人效和绩效。
绩效变革是企业所有变革当中最难的,因为它触动了员工的奶酪,但是不变革,企业的未来将会更难。